原文刊載於:上報
於1月8日的司法節研討會中,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表示2024年法院收案量達417萬件,預估2025年將突破421萬件;並指出短短3年間暴增64萬件,成長幅度接近5分之1!
新收421萬件是什麼概念?已現有全台約2200名法官計算,每位法官平均每年必須結1913件案件才能達到收支平衡!這有可能嗎?民眾面對這樣的天文數字,會有什麼想法?如果法院案件那麼多,近年來「僅成長幾萬件」的詐騙案件,何以讓法院難以負荷?
這個數字當然是真的,法院案件負荷過重也是真的。然而,對於公眾而言,理解上卻是失真的。此一數字並無法傳達有意義的資訊,也無法讓法律界及社會大眾理解後,進而關心司法過勞的問題。那麼,所謂的400多萬件案件是怎麼來的?
根據2023年的司法院統計,全國地方法院共終結約390萬件,其中民事136萬件、刑事50萬件、強制執行191萬件,並另有公證、提存等案件。約136萬的民事案件中,訴訟案件占約20萬件,佔總數的15%;聲請支付命令等非訟案件則為85%(作為參考,司法統計對非訟案件的權重是訴訟案件的10分之1)。
也就是說,在將近400萬的法院案件中,將近8成並非「訴訟案件」,與人民對法院「審理」案件的第一印象不同。當然,強制執行、非訟案件也非輕鬆的工作,但只是不分案型地把案量全部加總,並無助於司法過勞議題的理解與討論。
重點在於,面對不同的程序,司法院是否能夠拿出相應的解方,以舒緩基層人員的辦案壓力?舉例而言,強制執行案件雖多,但超過8成的案件會以「換發債權憑證」結案,也就是說大量案件不會實際執行債務人財產。因此,「債權憑證電子化」等改革,便攸關能否讓書記官正確、高效地處理;或反而導致基層書記官怨聲載道?此外,在換發前,法院書記官也可能依債權人請求四處函查債務人財產;值得檢討的是,債權人數十年來皆可直接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財產,為何在查詢勞保、集保公司、郵局等資料時,就一定非得透過法院不可?
司法過勞是目前基層司法人員共同面臨的困境,然而,司法院對於問題的描述及呈現是相當不精確、封閉的。就法院的各個環節中,哪一部分最具有減輕負擔的迫切性?法院體系配置在民事訴訟、非訟、刑事及強制執行的人力分別是多少?資源與案件負擔的分配是否妥適?透過人員的分配及勞役平衡是否可能改善?這些資訊,向來都不為公眾所知。
必須強調的是,無法清楚的描繪現狀,也就很難具體說服立法院分配更多必要人力,導致社會各界對於「是否要增加司法人力?」、「增加多少?」等問題,難以達成共識。對此,期待司法院可以就司法資源的分配與案件負擔的加重,作成完整、詳細的說明,並公開提出明確、具可行性的改善方案,以求集思廣益,讓基層司法人員能看到辦案環境改善的曙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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